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在接受香港文汇报记者采 访时表示,内幕交易一直备受资本市场诟病,之所以屡禁不止,在於其违法成本较低,但执法和司法成本较高,要想打击内幕交易,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,实现公安 部和交易所联网,早发现,早立案。同时,考虑到资本市场取证压力较大,可采取举证责任倒置,加大对内幕交易的打击力度。
刘俊海称,内幕 交易一直是证券市场的害群之马,除此之外,操纵市场和虚假陈述亦为股民诟病,这三者可谓是证券市场的「三座大山」。刘俊海指出,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,公安 部与交易所实现联网,尽早发现内幕交易行为,同时尽快出台司法解释,建立高效联动执法合作机制,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之间的无缝执法、司法合作机制的对 接,确保内幕交易一露头就可很快纳入刑事诉讼轨道。
受害人难知情难索赔
此外,刘 俊海表示,还应加大民事赔偿的范围。他说,尽管《证券法》自2005年修改後,即规定凡是内幕交易造成的损失,就要承担民事责任。但由於受害的投资者往往 不清楚自己已经受害,并不清楚内幕交易当事人,导致客观上绝大多数投资者不知和无法维权。即便有部分普通投资者维权,因关於内幕交易的司法解释尚未出台, 这导致《证券法》有关内幕交易造成的民事赔偿机制失灵。因此,给予普通投资者明确的法律指引,为其设置更为畅通的举报和索取赔偿的渠道,加大内幕交易的违 规成本,是打击内幕交易行为的利器。(记者 刘晓静 北京报道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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